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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藝人湯盈盈犯法的判決. 你認為是公平公正嗎?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porkchophell    時間: 2009-3-16 03:24 PM     標題: 藝人湯盈盈犯法的判決. 你認為是公平公正嗎?

今天打開電視看新聞, 當報導藝人湯盈盈醉酒駕駛衝紅燈傷人案.
最後判決只是罰款1200大元, 社會服務令160小時. 這個判決真的公平嗎?
是否藝人就可以有這樣的待遇? 謝霆鋒頂包, 關jill 藏毒. 是不是公眾人物的待遇就比平民高?
當我看完這單新聞後, 我覺得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自打咀巴. 剛剛先立列嚴打醉駕.
但藝人犯法所罰的款比隨街拋垃圾還要少. 而單單法官所講的有悔意就把刑罰判輕.
這就是他們所說的... 法律面前, 人人平等嗎? 還是, 法律面前, 窮人含x?
藝人醉駕超標三倍加傷人都是1200 大元加停牌一年.
香港還有公理嗎??
作者: simo    時間: 2009-3-16 03:42 PM

其實現代法律制度
本來就係定出黎約束窮人

所有法律制度入面嘅升遷系統
造就左一個權威機器
機器之下
美其名公正嚴明
實制上你只係要跟佢規則就好喇

除非你唔係係呢個社會
如果唔係唔會得到公義
因為公義幸駛權向來來自權威豎立者
權威豎立者靠公眾定義之道德得權
公眾定義之道德實制上由輿情所產生
誰掌控輿情
為甚麼掌控輿情?
就是要將自己的利益保護罩強化

立一條法律
保障的不止原告
還有被告

現今法律其實不是以正為依歸
實在是以利益為依歸

補充,這跟香港有沒有公理是無關
因為西方國家定下的法制跟香港一樣存在"公平"但不存在"公理"
作者: SGRLTO    時間: 2009-3-16 11:31 PM

悔意...可能就是因為他們太好戲了!!法官完全投入了他們的世界

所以就輕判啦~哈哈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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