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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世紀大討論]因果報應與刀下亡魂的駁論

中陰身會因各別的業力與因緣,見到相應的景況而因貪欲、瞋恨等心導致受生六道的某一道中。由此可見,貪、瞋、痴三毒乃輪迴的根本原因。正因為此三種心的狀況,眾生無奈地在六道中生生死死,難以出脫及得到真的自由。
造作黑業或不善業,會在死後感召黑業果而投生於畜牲、餓鬼及地獄道中,這三種生命形式是痛苦的下道轉生,故稱為「三惡道」。造作白業將感召業果而於死後受生於天界、阿修羅界或人間,這三種生命形式,比前述的三惡道所受之苦較為輕微,而且會有一些短暫的享樂,故稱為「三善道」。這六種生命形式統稱為「六道」,在這六種可能性中,我們在死後,將投生於哪一道中呢?這並不取決於運氣,也不由我們自己主宰決定,更非冥冥中有一個神明在主宰我們的去處。未來的轉生,取決於我們過往及今生中的業,這是一種自然的因果規律。如果我們種下了生於地獄的因,在此因遇上了適當的外緣而成熟結果時,我們便轉生於地獄中。如果你種了某一種業因,就必定會得到相應的某一種果報。
有些人會懷疑:「到底地獄、天界、餓鬼等的世界是否真的存在?」也有人主張:「它們只是唯心所造,並不真的存在!」事實上,除了少數如孤獨地獄之處所外,六道是眾生的共業所形成的,就如你我現在共同存在於這個由共業所造的地球上般。所以,地獄及天界,就如這個人間一樣地存在、一樣地真實。不論我們相信與否,它們一樣會存在,並不因我們的不信而消失。不論你相信這世界存在與否,你一樣生活在其中,經歷著它的苦樂覺受。不論你如何堅信這世界不存在,它不會消失,你也不會消失。同樣地,我們人間世界以外的處所,亦一樣地不因你的相信或不信而存在或消失,因果定律也不會因你的接受與否而生效或失效。舉個例說:即使你堅信地心吸力定律不存在,只要你從樹上跳下來,一樣會有慘痛的教訓。儘管有些人愚笨地提倡「信則有,不信則無」這種論?#123;,只要他們作不善業,不久之後便會身處在他們不相信其存在的地獄中了,絲毫不爽!儘管他們堅信地獄不存在,到時的痛苦是絕對真實的!

[世紀大討論]因果報應與刀下亡魂的駁論

因果、業力
一切善樂的根源便是依因果而行。欲得到肯定的安樂,我們應學習因果定律,依著因果而作應作之事、戒作不應作之事。
有些人認爲因果是「信則有,不信則無」的一回事,其實不然。不論你信不信四季循環的規律,到了春天花朵仍然會開;同道理,不論你是否相信因果,這定律同樣生效運作。也有些人認爲因果不外乎是種善因而得善果之簡單道理,其實它是極精妙及複雜的規則。更有些人主張「一切皆無」的道理,甚至以爲這便是佛法的高深境界,這是很嚴重的錯誤。
最細微精確的因果,唯佛能見,譬如說你現在坐在這裏,腳感到有少許疼痛,只有佛才能清楚而精確地說出此乃因某某過去因所致。然而,我們可以依粗顯的因果關係而學習。
業果的特性有四方面:
(1) 業不可改變
世俗上的許多事,或許尚可改變少許,因果卻改變不了。善因只會生産樂果,絕不可能生出惡報,反之亦然。一旦種子種下了,便不會消失,一待外緣誘發便決定生出相應的果。所以,我們應生出決斷心,積極行善、堅拒作惡。
(2) 業會增長變大
一顆小小的蘋果種子,只要有適當的外在條件,便會長生一棵大樹,樹又再生長許多蘋果,每個蘋果又有種子……;同道理,一個小小的因,其果報可以很大。我們若以手指壓扁一蟲,只需一秒鐘,彷佛是件很微不足道的小事,但其果報卻十分嚴重。反過來說,如果見到有一條蟲掉在水中,我們不經意地順手撈起牠,此因看似極微不足道,但其果報可以變得極大。在過去曾有一小孩,他只不過是在玩耍時把泥巴當成黃金供佛,後來於因緣成熟時,小孩便轉生為天王。所以,我們應參思此中規律而生覺受,決心不以善小而不作,亦不因惡小而不怕。
(3) 未作之業不可能結果
在電視新聞中,常會見到一些大難不死的奇跡案例,譬如說在空難中有幾百人死了,偏偏有一個人生還等等,這其實並不稀奇。只要我們未作能衍生該果的業因,便絕不可能受到其果報。有些聖人喝下了毒藥也不被毒死,正是因爲祂們並無此業報之因。
(4) 已作之業不會消失
佛陀有一個大弟子名為「目犍連」(Mahamaudgalyagana)。這弟子早已成就羅漢的境界,號稱「神通第一」,可是祂在業因成熟時,卻被人打至重傷。由此可見,一旦業因種下了,便不會隨年月而消失,即使過了千千萬萬年的長時間,一旦遇上了外緣,它仍然會結果。
因果有無數種類,我們根本無法一一盡說,但我們可以把它籠統地歸?#123;為身、語或意作之總共三類。
若把身、語及意作之業歸?#123;,共有十種影響力較大的種類。這十業道之正面稱爲「十善業」或「十白業」,即不殺生、不偷盜……等等。它們是衍伸福樂果報的善因。十業道之反面稱爲「十惡業」或「十黑業」,即殺生、偷盜……等等。它們是引致痛苦果報的不善因。十善業是我們應致力去做的項目,而十惡業是我們必須努力斷除的項目。如上說地做人,便是保證今生及未來生能得享福樂的方法。
十不善業分爲由身、由語及由意所作之惡業。由身作之不善業有三種,語作的有四,意作的有三種。身的不善業乃殺生、邪淫及偷盜。語之不善業有妄語、離間語、惡語及綺語。意之不善業即貪、瞋及邪見此三種。
(1) 殺生
殺生乃身之三種惡業之最重者,其果報極爲嚴重。殺生並不狹指殺人,而指殺害任何有情生命。大家切勿誤解以爲十惡業乃佛教徒之戒律而已,非佛教徒若作殺生等不善業,一樣有果報。但凡殺生都有極重果報。
一段完整之殺生業引致一系列殺生之完整果報。甚麽是「完整之殺生業」呢?這具備四個因素,一為對象,二為動機,三為行動,四為事件之完成。在對象方面,殺害任何有生命的對象皆為殺生。在動機方面,殺者無誤地認定要殺之對象,基於貪、瞋或任何一種煩惱而動殺機,這便具備了第二因素。如果在無意及無動機的情況下殺生,這因素便不具備,故此並非一段完整殺業,譬如說你不小心踩死了一條蟲,這是無動機的,所以其業報當然與蓄意殺蟲不太相同。在行動的定義方面,這不只包括自己親手操刀殺生,教唆別人動手亦同,或自己利用下毒藥、用神通力或用邪術等方法殺生也算在內。有些笨人在殺海鮮時命人代殺,以爲這樣便不算殺生,其實這樣做比自己動手殺更爲不好。最後,若欲殺的對象的確因此死去了,四因素即告完備。若對方不死,雖亦有殺生之部份業報,但不完整。
我們講一講完整的殺業與不完整的分別情況。完整殺業乃以上所說、四因素齊全的殺生,譬如說你在海鮮餐廳裏見到一尾魚,你明知牠是一個有生命的東西,你生出了貪吃其肉而欲烹殺之動機,然後你叫廚師代你宰殺,最後這條魚的確死了,這便是完整之殺業。殺業之動機都是基於貪、瞋或癡三煩惱的,譬如說你貪吃魚肉而欲殺,便是因貪而起的動機;如果你因憎恨仇人而欲殺之,這是因瞋而起的例子;有些外道誤以爲殺生祭祀便能求福,這是因愚癡而起的動機之例。在甚麽情況下會有不完整的殺業呢?譬如說你想殺一個仇人,但你卻找不到他,或者你動了手但卻未能成功地殺死他,又或者你雖動了殺機,但後來理智地剋制了這念頭,這都是非完整業之例子。不完整之殺業並非完全無果報,但完整之殺業與不完整之果報輕重及性質不同。

[世紀大討論]因果報應與刀下亡魂的駁論

心是所有行爲及其成果的根源;由一個充滿仇恨及貪欲的心所引發出的言語、 行爲及念頭只會帶來痛苦;相反地,一個慈善的心所引導的身、語、意運作皆會 帶來福樂。
多國家嘗試以戰爭來達致和平,我倒想知道這其中的邏輯性。
以戰爭來爭取和平,其可行性和以油去滅火一樣高。
用暴力及權勢爭取回來的名利地位並非什麽大成就。畜生所做的也不過是如 此!
任何以仇恨作爲動機的言行,永遠不可能成爲化解仇恨的一種方法。
在一場紛爭中,不論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、一宗家庭糾紛或只是一場打架, 其實永沒有對的一方,凡有參與的都是錯的一份子。
解除核武器並不會達致和平。當人在被嗔恨心支使下,即使用一塊石頭也可 以殺害很多生命。只有解除嗔恨才可以達致和平。
由心開始,從心著手,淨化心靈,才是達致和平的唯一有效方法.
對一個不明生與死的人來說,人生是一種很令人煩惱的事情, 學習去思維生死----開始的時候這會令你不安,但當你克服了對它的恐懼時, 思維生死只會使你的生命越來越燦爛豐盛.

[世紀大討論]因果報應與刀下亡魂的駁論

下面引用由馬丁路德2005/10/15 06:01pm 發表的內容:
你又不是神,怎能理解因果報應的全面呢?
這是佛經中說的, 即是佛說的, 不是我說的. 細微的因果人當然不能全然理解, 但法寶及上師已令我們可以理解並明白粗分的因果報應 ^^"...
就像我們當然沒可能全然了知"所有物件"之間的重力關係, 但從地心吸力等的物理教法總算明白了粗分的物件之間的重力關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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